我還挺喜歡《鬥犬》這部片的咧。
什麼?你要理由?在看過張藝謀如何「折磨」李連杰,要他演個說話、武打都死板到極點的「無名」,還要被「萬箭穿心」掛點的《英雄》之後──我覺得,盧貝松對李連杰還不錯。
在這部由盧貝松、李連杰聯合編劇的電影裡,他們一起讓李連杰飾演丹尼,一個從小就被英國黑幫老大巴特當作狗飼養,用來暴力討債的一位殺手。經歷一次又一次「不平等」的合作後,丹尼越來越想反抗。然後在一次黑道逞凶的意外中,他脫逃了巴特的控制,意外結識了盲人調琴師山姆。丹尼發現,這輩子頭一次把他當「人」對待的,就是山姆,意外地啟發了他的良善。
基本上,這部片的劇情非常簡單,真的三言兩語就可以交代清楚。但是有趣的是,無論是跟黑幫老大對待他人的「人性本惡」論,還是盲人調琴師的「人性本善」,因為有鮑勃霍金斯、摩根費里曼兩位演技派的詮釋,在銀幕上是那樣逼真。他們兩人又分別激發了李連杰的「潛力」,於是這成為《鬥犬》影片最精采的部份:,我們看到李連杰本是生命呆滯、死板的丹尼,從害怕、害羞,慢慢轉變到對生命的熱情與好奇,又保留了單純的本性。這些文戲都是李連杰未曾嘗試、也很容易搞砸的,不過因為丹尼恰好是個感情封閉的人,於是他對這些感情戲的青澀,恰到好處。
於是《鬥犬》成了一個「黑VS白」「善VS惡」的對照,這兩股力量的拉扯,讓我們看到有不同以往的李連杰。甚至當劇中的養女凱莉拿掉了牙套,展開新生,也是丹尼丟掉狗鍊,重新開始的時候。這些淺顯易懂,又不賣弄玄虛的喻意,其實在片中處處都是(你可以留心音樂跟攝影如何發揮到這點)。你也可以解釋,丹尼的命運,也是李連杰自己身為武打明星的抉擇:他該每次都打到讓對手斷氣、讓觀眾拍手叫好,還是該想辦法轉型?雖然這部片還是沒辦法解釋,他的矯健身手,究竟是怎麼學會的?但是我卻看到了,李連杰朝向一個演員的努力與可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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